受文者:台北市民生社區各里長辦公處
立案證書字號:內政部88台內社字第8831087號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
發文字號:98松月字第0980412號
附 件:
主 旨:為結合社區里長推行弘揚孝道,獎勵里內模範家庭。
說 明:
一、本會為內政部登記之公益社團法人,以弘揚孝道為宗旨。
二、本會創會迄今,承民生社區各里長辦公處及里民幫忙配合,於民生活動中心4樓會議廳、6樓視廳教室及1樓廣場等場地;歷屆舉辦「台北縣市大學、高、中、小學孝悌楷模、孝悌徵文表揚及慶祝年度父親節、母親節與重陽敬老」等活動,深受區里民大眾肯定與認同,並給予熱烈回響,踴躍加入本會,成為弘揚孝道新生力軍。
三、本會為結合里長推動社區弘揚孝道,誠邀 貴里長推荐里內模範家庭,每里一戶代表:於98年8月1日下午民生活動中心4樓舉行「模範家庭暨台北縣市高、中、小學孝悌楷模、孝悌徵文表揚活動」中表揚,接受 貴里里長與本會理事長賀頒匾額及全體與會人士祝賀、贊歎;表揚活動嗣後登上「本會部落格」供大眾瀏覽,引領社會善良風氣,創造社會清流,創造祥和溫馨家庭。
四、推荐辦法簡單:僅需以 貴里辦公處名義發函推荐,簡述「模範家庭事實」即可,截止日期98年5月31日。
正 本:台北市民生社區各里長辦公處
副 本:內政部、本會資訊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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